近期,有关刘慧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。根据高检网8月18日发布的消息,十三届全国政协教育、科技、卫生与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刘慧因涉嫌受贿,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并最终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她采取逮捕措施,并将案件交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。菏泽市检察机关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部门依法向刘慧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进行了讯问,同时邀请了辩护律师进行意见表达。检察机关控诉称,刘慧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、党委常委及自治区主席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因此涉嫌受贿罪。
据消息披露,刘慧于2025年7月18日被查,2026年3月26日被开除党籍。在调查过程中,发现她背离了理想信念,未能恪守初心和使命,未能有效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,甚至与不法分子接触,匿名攻击他人,对抗组织的审查,涉及迷信活动。同时,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参与旅游活动,并抱有特权思想,追求特殊待遇。
刘慧还违反组织原则,没有按规定上报个人事项,违规为他人在干部选任上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。她在廉洁自律上失守,违规接受礼品并利用职权长期接受无偿服务,同时还擅自干预执纪执法活动。其行为严重违背党的各项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涉嫌受贿,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未见收敛,情节极其恶劣,影响深远,因此决定对其进行严厉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,中央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,取消所有待遇,收缴违纪违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。
刘慧的公开简历显示,她于1959年12月出生于天津,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7年6月开始工作,拥有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。她曾长期在宁夏地区工作,担任多个重要职务,直到2016年成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,并于2022年当选为全国政协教育、科技、卫生与体育委员会副主任。